【巨书警法-必备干货】22年行政执法高频考点资料(一)发表时间:2023-04-22 11:43 1.宪法(根本制度):社会主义制度; (根本任务):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.宪法(宪法性文件):1912 年,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,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 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。 3.宪法:
4.宪法(公民基本权利)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: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 需要,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。 5.宪法(基本义务):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光荣义务。 6.宪法(国家机构-全人大): ①人事权: 选举国家主席、副主席。选举军委主 席;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。 ②建置:乡找省,村找县,其他都找国务院,全人大批省建 7.行政诉讼法(管辖):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:①对国务院部门 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;②海关处理的案 件;③本辖区内重大、复杂的案件。 8.行政诉讼法(管辖):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。经复议的案件,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 9.行政诉讼法(复议)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以在收到 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。 10.行政诉讼法(二审) :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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